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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交往一年半,如今男方提出退婚,要求退还彩礼,请问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等损失费吗?

离婚 2019-07-15 12: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总结起来即以下几条:
    1、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2、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3、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4、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 你好,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根据你的描述,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原则上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而你要主张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这个法院是很难支持的。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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