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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单位分的福利房,目前还未办理产权证,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怎么处理?

离婚 2020-09-12 03: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能办产权证,以后可以自由流通,则按照商品房平分处理;如果不能自由流通,则福利房有人身性,房子属于所在单位一方,适当补偿另一方。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系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 继承的房屋离婚时可以分吗?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 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即如果这个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由双方协商谁取得产权而另一方获得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做了公证,则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够由该方单独享有,另一方无法获得补偿。
  • 您好 可以协议处理 房子归一方 ,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你好 这样的情况,尽快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 离婚时福利房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首先应考虑该福利房是否是婚后共同购买的,如果是婚后购买的福利房,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对于房屋的价值,按照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同时根据公平原则,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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