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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是不是离婚方户口本上的婚姻关系一定要变更为离婚

离婚 2019-11-10 09: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办理结(再)婚登记: 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户口本信息更新后,再办理再婚登记; 2,也可以参照《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2004年3月29已离婚了想再婚登记,户口本上还是已婚状态,可以登记结婚。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户口本上显示“已婚”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本人结婚后离婚,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异”,当场即可办理完成。
  •   按照规定,要领结婚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没户口本能领结婚证的问题,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开个证明应该是可以的,你也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婚姻登记机关。
  • 你好,请问离婚方是否有办理离婚登记呢?
  • 你好,具体咨询当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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