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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便利店上班做兼职,签合同那天被老板说,签合同就受管制于是没去,此后每周班次最少有两天是12小时(除开休息时间)早上7.30到晚上21.30,又更改为了22.30,找老板提要求,他说我面试的时候没说,现在每天7.30-18.30已经是照顾我了,这算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争议解决 2019-07-25 14: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那您手头还有其他的证据吗?比如聊天记录之类的。这种情况,律师介入是比较快捷高效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律师函基本能解决该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律师有其他相关方法,高效便利地为您您解决问题的,建议尽快处理
  • 您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您可以要求老板超出的时间按加班工资算,或者是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法定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超过的属于违法,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并主张加班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 您好,这肯定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第一他们的工作时长太久了,第二他们不跟你签合同。
  • 您好,合同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样的,如对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 您好,我国劳动法规定用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一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时间属加班应给予加班费,您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你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沟通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劳动总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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