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没有噪音却被人投诉噪音扰民,该怎么

其他 2020-02-01 01: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    对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处罚见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条文中,包括: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 一、小区的噪音来源一般有工业噪音、商业噪音和邻里噪音等。
    二、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三、根据《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于居民小区内的噪音污染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
  • 建议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调查,跟邻居积极沟通处理
  • 你好,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