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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进厂是签订了临时协议,做了两年了,想要辞工,领导一直以人员缺少为理由,迟迟不同意。有些走了两个多月了,工资还没有结算清楚,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0-18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到期了,公司不批的话,可以直接走人的。
  • 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到期了,公司不批的话,可以直接走人的。
  • 你们签订的应该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如果公司没有和你签署劳动合同的,那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个月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所以建议到监察大队投诉,如果监察大队投诉没有作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以及补交社保。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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