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于2011年10月18日下午突然接到电话说是于下午16.00整找公司人事孔美波而后从孔美波口中得知公司要将本人调岗至巴黎春天做店员。由于事发突然所以本人答应第二天也就是2011年10月19日早上给她答复。由于考虑到陈列和销售完全没关系而且也会导致工作不胜任的问题产生后来立马打电话给孔美波告诉她本人不原意调岗这一情况。但是孔美波一听就说那你明天也不用来了。我说孔姐那你们是单方面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么?她回答不是,还诱导说既然不做店员那陈列做下去也没意义了。还说如果我不做就叫我把辞职申请和考勤卡一并交于她。可是本人并不想辞职。也不想接受这样恶意的调岗。

其他 2011-10-18 21: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调换工作岗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强制调换。如果公司因此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或提起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