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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不善,强制给在职孕妇放假,给缴纳社保,发当地最低工资,这样合法吗?

仲裁 2020-05-05 22: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据您所述,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
  •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
  •  最低工资不包括社保或者保险。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关于最低工资包括社保吗的问题。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 你好,不合法,建议人社局投诉的解决
  • 社保局投诉解决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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