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一个13岁小孩(身高约1.57米,穿的长裤)由南向北准备过马路时,被由西向东行驶的摩托车撞倒滚到马路中间,头向东脚朝西,这时一台大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车轮从小孩两边滚过,最后汽车停住时,小孩头向西脚朝东躺在大货车后桥下面。小孩左小腿两骨头骨折(骨折位置在骨头的中间,骨头沿长度方向错位1厘米左右(缩短了)),左大腿靠近膝盖的位置有一大块皮肤擦脱落,一颗门牙从中间折断,身上还有几处小擦伤。交警认定:摩托车承担主要责任,小孩承担次要责任,大货车未对小孩造成二次伤害,不承担责任。目前小孩已经出院拄着拐杖行走,医疗费已经超过6万;骨头愈合后还要取下钢板和钢钉。事故后摩托车主送来3000元医疗费(非常贫困),汽车司机没送医疗费过来。医疗费主要是小孩家里自己掏的。 这个事故中,大货车明显给小孩造成了二次伤害(只是不知道伤害的程度),我们认为,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其他 2011-10-19 16: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