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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理侵权的起诉,我方可以怎样的做?对方通过市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对方的诉讼。对方现上诉中级法院,对方侵占我方土地,并长期堆放。公路的过道是我方老屋改修现有的公路过道。对方上诉我方恢复公路。但公路是我方房屋改建私人让出的过道。我方有通过村委会出示的证明我方私有可以变更过道公路为人行过路。我方现有权关闭过道吗?对方有权干涉吗?再法院我方能提出对方无理,侵权的行为为我方补偿吗?法院开庭期间我方耽误时间操心这些事,我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金济补偿吗?比如(评聘律师费用和耽误我方时间误工费用)

其他 2020-06-05 18: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提出的问题很多,没看到证据前一时难以简短作答,建议你和律师面谈。
  • 侵权行为,是因违反民法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不会去管当事人基于何种意图侵犯他人权利或者纯粹是意外,但是事实上行为已经发生,这才是法律所关注并要着手予以解决的。明确指出一点,侵权行为的成立并不需要意思表示,所以是事实行为。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 侵权行为的分类:1、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是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使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例:因特定主体(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行为)
    2、根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根据致害人的人数不同,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4、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以上是成文法系国家对侵权行为的分类。
  • 你好,聘请律师的费用是你自己承担的。既然一审判决驳回了,二审基本上都是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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