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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但是一家三口的户口在老家,现在孩子上学需要迁户口,我的户口可以迁过来当户主吗?让孩子跟着我的户口迁过来吗?

离婚 2019-10-15 0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迁,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你们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你们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让渡于小孩,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小孩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你和丈夫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小孩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因此,即使小孩由男方抚养,他也只能分到三分之一,对于小孩的三分之一部分,他只能够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占为己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小孩合法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 有了房产证不一定能迁户口,以大连市为例。大连买房不一定能落户口,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才可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二、优化户口迁移政策(四)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鞍山、抚顺、本溪等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沈阳、大连两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执行现行的购房、“三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互相投靠,下同)、引进人才、投资等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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