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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我是财务负责人,公司没去税务登记,

公司税务 2020-04-21 10: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5、《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IC卡缴销表》;

    6、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

    7、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部门签章的《注销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申请表》。

    二、办理程序:

    1、完成当月的纳税申报,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2、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的出口企业,须结清其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并注销其退(免)税认定;

    3、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对其存货进行清理;

    4、所得税纳税人按规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对其清算所得进行所得税申报;

    5、办结稽查、纳税评估、违法违章未结事宜,并结清应缴未缴的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退清多缴税款;

    6、缴销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

    7、防伪税控企业(含一机多卡用户)

    需完成当月的报税,填写“二卡”收缴表,并上缴防伪税控IC卡、金税卡。使用税控收款机企业需交还税控IC卡;

    8、纳税人完成上述1-7项事宜后到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如实填写后连同附报资料一起报送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9、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受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后,转相关部门进行税务清算;

    10、税务清算及审批程序结束后,企业到受理注销的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同意注销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税务事项通知书》。

  •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二)改变法定代表人;  (三)改变经济类型;  (四)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五)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六)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七)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八)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九)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作为财务负责人,你会被列入税务部门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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