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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公司跟我签了2年劳动合同,到期2017年2月公司跟我签了1年劳动合同,到期没签。我一直上班,到2019年5月有消息说我工作的门店要撤店,把我们裁员。公司7月又发给我签无固定期劳动通知,说我签或不签都按我是属于公司无固定期合同员工。请问如果公司把我裁员应该怎么赔偿?没签合同期间我能追补偿吗?如果可以能补偿我几个月的。谢谢

其他 2019-07-30 17:2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没签合同期间怎么补偿,谢谢
  • 您好,1、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单位裁员,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没签合同期间属于用人单位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裁员,您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
  • 你好,如单位裁员,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可以主张赔偿,建议人社局投诉。
  •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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