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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代理商,跟商场合作多年,商场合同是每年4.1---3.31为一年期,19年的续签协议附件于4月份按照双方协议,已交回商场走正常续签手续,7月份接到通知,商场要求与我司与其解除某品牌的合作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9-08-02 17:3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建议电询,进一步为您分析
  • 如果已经超出了合同期限,那么商场单方这样做也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严谨的说,还是应该请律师具体看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来综合分析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 具体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 搜集有利证据通过起诉解决
  • 你好,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 商场没有权利这么做,您可以拒绝。
  • 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你好,最好能带上合同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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