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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答辩书上同意离婚,必须移交,法院会判决吗,那个答辩状会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20-04-01 1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范本: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
    2.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民族,住址、电话等。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进行答辩。如:“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
    4.答辩请求,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例如答辩请求:不同意离婚
    (二)事实和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3.针对之前答辩请求进行呼应。强调自己的答辩请求,引起法院的重视。
    (三)尾部和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写明:(l)本答辩状副本X份;(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张某某,男,汉族,19**年月 日出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区##住宅区##单元##室,身份证号:36************,联系电话:。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下列情况当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 被告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是有效的。如果被告开庭未到,法院可以按照其答辩状的内容缺席判决的。
    【追问】被告出席,法院会按照答辩状上的判决吗
    【回答】一般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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