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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感情破裂分开十年了,没有任何联系,现我想办理离婚手续,但结婚证是在对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的,离我现居地有几千公里,而且结婚证也早没了,这种情况我不愿和对方见面可以起诉离婚吗?手续和过程怎么办理?谢谢请帮忙解答。

离婚 2019-08-05 14: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开庭时本人要到场。
  • 可以离婚,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你要准备好起诉状到对方所在地的法院立案,然后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或者调解。其它的你都可以不和他见面但是开庭一定要你本人到场。
    【追问】我可以请律师全权办理吗?费用高不高?
  • 你好,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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