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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A因喝酒后打电话给B的女朋友,遂与B本人发生口角冲突,当即B向A表示说A你喝酒了,这件事等你清醒后再说,A不服气,A要求找B见面,A主动找去,而且A见面没说话后先动手,B还击。后A报案,A眼眶骨不连续,鼻线骨骨折。视力等眼球并未受影响。B也受伤,右手小手指骨折。身体当时有多出擦伤。想咨询,目前双方是否都已构成轻伤害,A要求B方赔偿,是否合理?

其他 2019-10-17 06: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关于赔偿的项目和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
    5、作为自诉案件,可以调解,针对刑事部分也可以撤回自诉。
  •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5、作为自诉案件,可以调解,针对刑事部分也可以撤回自诉。
  • 建议直接报警处理此事
    【追问】好哒,谢谢您!
  • 你们的情况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
    【追问】目前A方要求索赔额度太高,B方无法接受,面临起诉,我想了解一下,双方承受的责任分别是什么?B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答】像你描述的,没到轻伤等级,只是民事侵权和治安处罚,双方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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