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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做一半,甲方拖欠进度款,工程缓慢,发现报价太低,亏损,想退出可以吗

其他 2019-08-28 01: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工程进度款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或形象进度、或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的各项费用总和。不管是善意拖欠还是恶意,都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过也要考虑维权成本。
    2、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也就是工程完工后最后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
  • 工程进度款拖欠拖欠的时候,应该采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首先建议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内部协商,如果不能解决直接按合同争议进行处理,做好必要的催告等手段,进行合同仲裁或者诉讼。
    合同履行的法律依据包括:
    1、《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4、《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工程进度款支付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日内,发包人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日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有没有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 这个退出肯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 你好 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 现在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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