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们结婚8年,分居6年了,一年没有联系,这个是不是感情破裂分居的证据,

离婚 2019-08-10 20: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最高法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7)因感情不合分局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之一申请离婚。
  • 你好,这个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 是的,可以起诉离婚,建议联系我详细咨询。
  • 您好,是的,只要您有证据证明分居六年且一直没有什么联系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分居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