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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XX公司一名保安人员原是西部大队的大队长,守护武钢大冶铁矿150复垦基地护卫工作,基地里有大量矿石。在2011年2月8日上班时履行职责制止非法盗挖矿人员挖矿双方发生争执并威胁说要报复我,在2011年2月27日早上7时旬下夜班做公司小车回家到住所楼下下车,司机和一个队员开车离开,我下车走到门洞口遭到不明5人手持铁管从我后面冲来猛打,将我打倒在地随后他们坐停在路边的小汽车扬长而去,(后经公安调出录像显示他们坐车跟踪我坐的小车而来的)。我拿出手机打电话叫来刚刚离开的司机过来把我送进黄石市第四医院救治并报案,经医院一个月治疗颅骨骨折,肋骨断裂两根,脾脏破裂摘除手术。经司法伤情鉴定重伤,伤残鉴定八级。在9月份公安机关以破案实属我在工作中受到打击报复。我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有点不肯让我报工伤,我向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他们说向我这种情况要有公安机关出示打击报复的证明才能申报工伤认定。我们单位是公安局分管他们也不想出示证明。请问律师我该怎麽办?

调解 2011-10-22 19: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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