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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30号,国庆放假,我们厂里安排我上的29号的夜班,30号下午2点左右,厂里领导安排我们去清理水沟里的胶垢,我就和厂里顶了几句,到了下午厂里就来问我,水沟里的胶是不是我漫的,当时我很明确的说不是,厂里说是被人看见了,我问是谁看见了,我们当面说,厂里又说这个不能告诉我。到了10月17号晚上,厂里直接说我漫的胶水,并且说我在9月30号已经承认,要罚款100元,我当时不服,于19号早上提出迟职,厂里说20号在和我商量,20号我上夜班,厂里在凌晨2点又和我说,并且说要罚款1000元,如果是要走的话,那就是开除,工资是不发的,我想知道这样我能不能拿到工资》现在主要问题是说,厂里就是说有人举报我漫胶,我自己很明确我没有,厂里又不能说是谁举报,又没有明确的证据,就这样要罚款并且要开除,我还能不能拿到我的剩余工资,可以找那个部门解决》谢谢!

其他 2011-10-21 2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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