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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和前妻离婚时买了一处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离婚时离婚协议里面写的这套房产归男方所有。全款买房买房时是用的女方的名字。现在办理房产证拿离婚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可以将房屋写成男方的名字吗?

离婚 2019-08-15 11: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如非继承过户,需要原房主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 买方带上身份证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您好,一般是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的
  • 你好,一般是,可以产权人可以决定
  • 一般是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公证的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因离婚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关于公证问题,具体可以询问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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