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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需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 2019-08-13 13: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贷款数额巨大,未经过婚姻另一方同意,且贷款的钱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但也不是绝对的,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 需要看贷款的用途是否共同使用
  • 您好!请问对方贷款后主要用在哪些方面了呢?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只要借款发生在债务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则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的,认定为个人债务。此外,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因此,若不想承担相应的证据,则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若是为了家庭,就需要共同承担。
  • 你好,这个是由贷方证明贷款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可以证明,你还是要承担的,但如果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不用承担的。
  • 贷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必须一起承担,不然属于个人债务,自己负担
  • 具体需要看情况,详细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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