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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出租房子给别人一年时间,他先交了 半年房租,说 下半年的 房租,两个月 后 给齐,但 时间到了 ,和 他 要钱不 给 , 我 该怎么办? 合同是这样写的 : 首付陆千元,余款陆千元。两个月后付清, 如果乙方故意拖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立刻收回店铺,并不退已收租金。 你说我应该怎么做 ,我是不是 有权立即让他出去?

其他 2009-05-24 2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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