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外地来汕尾市打工者,昨天因上班中不小心左脚踝骨折了,老板不让我住院,说资金困难,在人民医院打了石膏叫我在工地慢慢养,请问以后养好了,有赔偿吗?只是在医院照片,和CT,打石膏,没住院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要求老板赔偿?

离婚 2019-08-17 17: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有检查报告,如需要具体帮助,请来电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