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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应该在收到银行贷款后十日内结清陈欠,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由于我着急入住,在房屋贷款审批手续下来后,我从中介那拿来钥匙,提前开展了装修!房主很生气,说我违约,要终止合同!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算违约吗?合同有效吗?合同约定“房贷手续下来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甲乙双方无条件配合”,甲方以此为由拒绝过户,是违约吗?

其他 2019-08-23 03: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具体情况
  • 你好,是的,可以主张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 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按照合同约定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 最好能带上合同面谈,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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