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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爱人从1998年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未去领办结婚证,以没有生子女,原因是在之前她有一女儿,我有两个儿子,她是与前夫不和离婚了,我的妻子遇害了,所以我们才走到一起。直到2019年8月6号她提出要与我分手。是因为她在外面与一个有家庭有老婆的人有关系。请问这种行为我能怎么办。

其他 2019-10-25 12:2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你们不属于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这个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你们只是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也非事实婚姻问题
  • 你好,可以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 你好,可以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 您好,恋爱自由,需要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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