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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19.5.20日入职现在的公司,并且签了三年的用工合同,合同上写明试用期是5.20到8.19日三个月,昨天人事通知我写转正申请,但是我写完申请后我的直属领导拒绝了我的转正申请,想咨询下,我这个转正申请报告被领导拒绝,但试用期时间已到,可以算默认转正吗?

其他 2019-08-21 18: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如果用人单位不辞退的,视为符合录用条件,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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