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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西安市工伤工资标准是多少?

其他 2019-09-17 16:4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选用本人的年度平均工资按工伤等级计算的。
  • 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能不能按工伤赔偿要看单位是否认可,单位不认同是工伤的,可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就可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
    赔多少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鉴定后达到等级的按照相应等级的赔偿标准计算。
    公司给买社保了就由社保报销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司没有买社保的,那所有的赔偿都由公司承担。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工伤待遇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单位办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无此津贴) 1、一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60%
  • 询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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