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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缘关系,户口上是父子关系,后父母离婚,孩子随母亲迁出户口!这种情况,他们的父子关系还成立吗?

离婚 2019-08-24 17: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你好,如果是收养关系,那么父子关系仍然存在
    【追问】没有收养,就是女方的亲生儿子,当时落户口时落的是父子,现在离婚了,随着女方迁出户口,这样还能算父子吗?
    【回答】你好,这种情况,父子关系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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