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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总公司的一个自然人股东,之前做总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公司负责人,期间有一笔业务还没有完成我就被调离该分公司,任职新的工作岗位,原工作都交接给该分公司新上任的负责人,到目前已过去将近三年,但是近期总公司又要求我负责解决原分公司我已交接而遗留到现在没有解决并且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部分业务,近日总公司以我还没有处理完成那些业务为理由,扣了我在总公司的年度股份分红,请问总公司这么做合理合法吗?我该如何讨回我的股份分红?

仲裁 2019-08-25 12: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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