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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死后,我母亲改嫁了,我们有一处房子,母亲改嫁几年后就把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改成了我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我结婚后在这房子里住了5年,后来我们又买了一处房子就搬出去了,我母亲和他老伴在这房子里居住,我还有一个姐姐也早已结婚。 现在房子有消息说要拆迁,我母亲和我姐姐就想把房子重新分割,我不同意,就把我起诉到法庭,在法庭上对方律师说这房子算我母亲和我还有姐姐的共有财产,我只能分到六分之一的房产,现在法庭还没有判下来,不过我听说法庭的工作人员倾向于共同财产,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双证都是我的名字,这样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算我个人所有?如果法庭按共同财产判决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0-24 15: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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