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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了,之前我替老板取货在货站打的29000块钱欠条,上面有我和老板的签名,都是我签的,货站现在跟我要钱,这个钱应该给吗?

其他 2019-08-31 12: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你好,从更为宽泛的代理行为角度来讲,第三人如果知道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实施交易的话,不论该欠条是否以代理人名义出具还是以公司名义出具一切后果均应当由被代理人,即代理人单位来承担。
  • 这个钱应该由你们公司或者你老板给,和你没多大关系。
  • 你好,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在工作过程中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或者出于信任以自己名义出具的欠条即构成本人债务的话,那么每个人都不会积极主动的去工作,不利于调动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为工作劳动者反而产生一堆债务的时候,试想谁回去好好的工作?这样就完全突破了公序良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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