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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入职的时候他说要做长期,但我干了一段时间后不想干了想换份工作,我提前一个月写了离职报告,我马上就要走了跟他说离职,他说不给我签字不让走,除非我找人顶我的位置。我是可以走吗(我是保安)

其他 2019-08-26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我刚刚又问他了,他还是说不给我走。因为缺人,又说我既然干不了长期当初就应该说,现在你走可以但是没有工资。我该怎么办啊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刚刚又问他了,他还是说不给我走。因为缺人,又说我既然干不了长期当初就应该说,现在你走可以但是没有工资。我该怎么办啊
  • 协商不成,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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