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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林业局最后一批89年办的大集体,我档案上参加工作时间是82年8月,后来厂子黄了,2015年我办退休。劳资部门说我档案有碳素笔迹,不认可我89年以前的工龄,我让劳资科查我以前的档案,他们说年头太多档案都销毁了,让我出示操作证,那时不是每年都发操作证的,我提供不出来,因此我的工龄就从89年算起,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9-08-28 2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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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如产生劳动纠纷,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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