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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现将房产公证给妻子,需交纳多少费用

其他 2019-09-27 04: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 你好,可以咨询公证处处理
  • 您好,过户费用具体咨询房管局
  • 你好,公证建议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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