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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被撞家属,重庆人到贵州走亲戚,8月23日下午我9岁儿子在公路上被一个开小车的人撞了然后送医院诊断结果是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主要是右额右眼眶肿胀擦伤,没有伤到骨头和内脏,现在已经出院了,我儿子脸上伤疤结痂了,现在我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后续治疗费用(对方在住院期间只出了治疗费和护工护理费,我的生活费和孩子的生活费都没有拿),他要求我去交警队签事故认定书!才能到保险公司索赔!现在我就是想问一下律师,这个字我能签吗?

其他 2019-09-02 10: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1、首先要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2、如果属于交强险赔偿的,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3、如果属于商业险的,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赔偿。
    现在机动车保险分两块儿,一块儿是交强险,一块儿是商业险。撞人事故属三者人伤的双方事故,一定要报交警。有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和经济赔偿协议书。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1万(一人死亡),1万(医疗费),2000(财产物损),100(无责支付)。先赔交强,后赔商业险。交强险不够赔的,由商业险补充。商业险用第三者责任的条款理赔。事故发生后,伤者方也就是三者有五天时间的申请财产保全,超过五天也不会无故扣车的。如果想提车,可以到交警队预付事故赔偿金额三到五倍的押金提车。等伤者完全康复,带上交管部门的相关材料,医院的病历,发票,住院明细等相关材料,如果有误工费还需提供单位连续12个月的工资证明。
  • 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签的,
    【追问】要是后期要求他赔偿他不愿意赔偿怎么办孩子也马上开学了我真不想耽误孩子的学习你觉得5000块钱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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