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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父亲和继母婚后,共同盖了一栋房子,现在拆迁了分了两套房,可宅基证是我大伯的名字,现在继母离婚,想要分房子,主要她对俺爸生病不愿例行照顾义务,对于这处房产我爸该怎么办,怎么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减少损失。

离婚 2019-08-30 17: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的婚后的共同财产的,可以争取多分的,对方对家庭或者是对丈夫没有履行照顾的,可以少分的,具体的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拆迁补偿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宅基地的补偿,一部分是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如需详询请致电。
  • 你继母是可以要求分割房子的,这属于他们婚后自己盖的,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 你可以直接起诉处理,要求争取这个房子
  • 既然结婚领取结婚证,而且又是婚后共同盖的房子,所以继母是有权利分割的。至于宅基证的登记在你大伯名下,但是有证据证明是你爸和你继母建的,并不影响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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