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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刚进入公司上班还没三个月在上班受了伤,手筋断了,而公司没给买医保,这医药费由谁负责。

其他 2019-09-03 09: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上班受伤,是工伤,医疗费用由公司负责。
  •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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