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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在电话里通知说明要解除劳动合同(有通话录音,无重大过失及违规通知),在没有拿到书面通知书时,是不是要继续上班?其次公司未缴纳社保(已转正)!入职4个月,赔偿怎么算?还需要注意哪些?

其他 2019-09-02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没有拿到书面通知书时,建议您先继续上班。关于社保问题,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如果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咨询律师。
  • 您好,在您无过错的情况下,这个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尽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涉及其他争议可以一并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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