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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下,我的末婚夫和他前妻离婚了,协议离婚的,小孩给男方抚养,女方不出任何费用,但常来看儿子,影响我们正常生活,能上诉吗,还有,那时他们协议好,市里一套房给儿子,请问,儿子年满十八了,可以给母亲吗

离婚 2019-10-18 21: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2、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让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子女归属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由法院判决。
  • 离婚协议包括什么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 你好,可以改变离婚协议
    【追问】我的意思说,现在小孩还没满十八岁,如果现在我们换一套房子,那这套房子还算不算他儿子的,将来我母亲有权住吗
  • 你好,属于儿子的房子,他成年后有权处置。
    【追问】那如果我现在把房子卖掉呢,再换一套,写上我们夫妻俩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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