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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过绑架罪。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检察院起诉我抢劫。我不服上诉,我没有抢劫。有抓人。后被定为绑架罪。判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减刑一次一年。第二次减刑,省改造积极分子减轻两年六个月。实际服刑七年六个月。面对孩子以后,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其他 2019-09-07 03: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要看报考条件和录用条件
  • 因为抢劫罪而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抢劫罪可以减刑。法定减刑的幅度如下:
    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 上诉了,二审维持原判,入狱后不会影响减刑。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你要看报考条件和录用条件
    【追问】为什么说报考条件和录用条件我不懂。能详细帮我解答一下吗?谢谢!
    【回答】你可以上人社局要报名和录取条件的文件,来福州当面给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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