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15级本科生,19届毕业,在毕业的时候跟教育局签署了一份三方,后来考取了19届的研究生,从今年4月,研究生录取结果出来后就一直在跟对方教育局协商解约的事情,但对方坚决不同意,8月份入职时,本人便单方面违约了,但此时报到证已经下发下来了,档案本人申请了留校,现在研一刚开学,本人去咨询学校就业处,就业处老师说需拿到用人单位的解约函,才能修改我在系统中的状态,撤回报到证,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但教育局说不接受我违约,拒绝给我出具解约函,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因为就业处老师说如果不把报到证撤回,肯定会影响我研究生之后的找工作,也会影响之后的什么转正定级干部身份。

其他 2019-09-06 11: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什么情况?您好!您的这个情况可以详细打电话给我,我会给你最好的免费解答,帮助您维护您最大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