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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一年前在前公司离职,当时我已经完成一个工作项目,于是就直接离开工作岗位,没有递交辞职信。之所以离开工作岗位是因为这份工作受到了一系列的职权骚扰,导致我情绪几近抑郁,工作经常加班到晚上九点十点,有时候常常被同事因为办公室斗争破坏我的东西,比如在酒店出差睡觉醒来之后发现裤子被割烂了。因为长期在这种不良的工作环境下工作,精神状况一直是紧绷状态,所以等不到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只好把手头项目完结之后离开岗位,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要我签字说是我自己离岗的,我为了快点离开这家公司就签字了。现在打算找以前的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不知道对方是开具开除证明还是离职证明,我害怕开具开除证明会影响我找新工作。所以想问下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其他 2019-09-10 22: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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