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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在公司上班期间,在工作的时候头部磕到柜子门的尖脚处,致使头部受伤,去医院做了包扎和检查,总共花了1000块,我想问下我算工伤吗,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给予报销吗

其他 2019-09-14 23: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 您好,关于是不是工伤的问题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是工伤的话劳动单位会给予一定补偿。s
  • 据您所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一般可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建议申请工伤认定的。
  • 劳动监察大队解决投诉或解决
  •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 劳动监察大队解决投诉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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