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事科普工作8年,工作性质原因,每年都有寒假和暑假,过去员工的寒暑假是有工资制度的,假期期间每月1000人民币,开学后分4个月下发到个人工资,去年单位工资制度有了变化,取消了假期工资,但是保险依然再缴纳,今年8月末,假期结束后我选择辞职,现在原单位跟我索要2019年1、2、7、8月份的保险费,我是否可以选择拒绝支付,1、2月份的应再4月份工资中进行扣除,但是时间久远,我已经无法记起当时发的工资条里是否体现出了已经扣除的保险费,而7、8月份,本就没有工资,原单位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缴纳了保险,我是否需要继续偿还?

其他 2019-09-12 1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