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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骗盗刷,信用卡中心给提了临时额度,额度高达20多万元,警察已经立案调查,完全超出我的承受能力,多次跟信用卡中心协商沟通过,希望可以申请刑事案件结束后追偿,可是银行一再的让我还款,这个款项是否应该由我来还呢?银行说要告我信用卡诈骗,我会坐牢么?

银行 2019-09-17 17:2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报警,或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 您好,如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贷款的,可能需进行偿还,逾期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您与银行协商处理
  • 涉嫌诈骗的,保存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解决。
  • 您好,信用卡诈骗的认定要结合证据综合考虑
  • 你好,建议尽快的去报警。
    【追问】已经报警了,警察已经立案侦查了,也跟银行沟通过了,并且提交了立案回执单,希望刑事案件结束后追偿,但是银行还是让我还款,并且要告我信用卡诈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根据《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一)、(二)、(三)项规定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数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 被告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符合条件就应当判刑,并且银行借款应当偿还。《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 涉嫌诈骗的,可以尝试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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