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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户口整体互换地址,对向互迁移户口,行不行?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 2019-10-29 12: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迁移户口,要先拿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证的,需要材料: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这个是要现在的户籍地派出所给的)、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户口本的身份证;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当然,各地具体操作可能有差异,建议具体咨询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
  •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单独的住房;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
      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 你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
  • 你好,需要咨询户籍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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