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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服完刑,在此之前的一个刑事案件没有人立案起诉,服完刑一年了,有被刑警队传讯,说是服刑前的刑事案件要追责,那个人是在逃犯,现在被抓了,供出别人伤害过他,要追诉伤害施行者的刑事责任,这样的情况还要服刑,刑事责任的追诉期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9-17 09: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如果早已刑事立案的话,是没有追诉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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