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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二手房屋买卖,我是买方,合同签订9月20号前过户,因为卖方的态度很不好,多次提出无理要求,并说不给钱就不卖了,现在我不想买了,卖方又说之前她提的条件可以不要了,她又要卖给我房子,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了,算我违约吗?违约金要怎么赔?

其他 2019-09-18 08: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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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属于你违约,违约金的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根据实际损失。定金一般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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